【导语】:如遇特殊原因需要休学,你知道根据相关规定应该怎么办理吗?复学时又需要怎么办理呢?小编给大家整理出来了,跟着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吧。
休学与复学规定
1、在校学生有特殊原因,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坚持学习,需要休学的,由学生家长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向学校提出申请,依次经以下部门:
(1)学校初级审核(盖章);
(2)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复核(盖章);
(3)报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(盖章)。
审核盖章后,发给学生休学证明。(学生在一学期内累计请假时间超过总授课时数三分之一以上者,一般应办理休学手续。)
2、学生休学期间保留学籍,休学期限为一年。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者,应提出申请,可续办休学手续。连续休学不超过两年。
3、学生因病休学期满申请复学者,应持县级以上医院或有关单位证明,经上述部门依次审核批准后,由学校编入与休学时相衔接的班级学习。
4、学生休学期间申请提前复学者,可按其实际程度编入适当班级。